联系方式

  • 免费咨询热线:
  • 4006010091
  • 电话:
  • 0991-8737021
  • 传真:
  • 0991-8782022
  • 邮编:
  • 830011
  • Email:
  • luobuma@luobuma.com
    .cn
  • 地址:
  • 新疆乌鲁木齐北京南路3号
行业动态
当前位置:首页 > 罗布麻文化 > 行业动态 >
关于罗布麻等物品不做为普通食品管理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1-06-08 | 发布者:admin| 点击率:

国质检食监函〔2010〕716号

关于罗布麻等物品不做为普通食品管理的通知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:

  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和《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》(卫法监发〔2002〕51号)的规定,罗布麻、苦丁茶、绞股蓝、银杏叶属仅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。即日起,含上述成分的代用茶,不做为普通食品管理。各省局不再受理企业的此类申请。对已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,许可证到期前要提前通知企业,生产含上述物质的食品应向其他有关管理部门申请。

    特此通知。

    二〇一〇年十月八日


招商热线: 4006010091
免费咨询热线:4006010091
新ICP备05002458号